|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1、 本项目投标人疑问回复如下: 1、 包含建筑装修装饰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项目中室内装修装饰金额不少于****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是否满足业绩要求?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为专业承包工程,类似工程业绩合同类型不包括施工总承包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 2、 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的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数据未体现单项合同室内装修装饰部分实际造价的,是否可以通过施工合同或工程竣工图或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材料佐证? 回复:本项目要求的平台查询到的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万元的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若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合同中施工范围同时含了室内装修装饰和室外装修装饰(或其他室外施工内容)的,则该业绩室内装修装饰分部工程的实际造价不得低于**** 万元,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的,投标人应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竣工图或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 3、 请问公共建筑室内装修改造项目合同是否符合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 回复: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应为新建室内装修装饰工程项目,此类工程不包括改造或只有室外装修装饰工程项目。 4、 招标文件第**页,关于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加分项要求中,若施工合同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及四库平台体现的项目负责人不一致,但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中有变更登记体现,且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及四库平台的竣工验收备案信息和竣工验收信息中均体现变更后的项目经理,此类业绩是否也予以认可?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5项-“a.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未明确标明项目负责人的,或施工合同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其项目负责人业绩不计。b.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适用于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或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适用于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的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中,应当标明项目负责人,且标明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注明的项目负责人一致,否则不予加分。” 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对计划工期的描述有分定额工期和总工期,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以及制作软件中投标信息摘要要求的填写工期,是否以总工期为准,填写**3日历天即可?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总工期为**3个日历天。 6、 招标文件P** **. 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中,第三条“该招标项目应需备的资质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且正处于整改期间的。”是否提供与本项目相关有效的资质证书即可? 回复: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资格文件的“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如实填写:是否存在招标文件通用本第2章投标须知的第4.3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未如实填写的,按弄虚作假处理。 7、 招标文件P** 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第一条中,修改后的条款内容要求提供完整篇幅和内容的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本项目要求提供业绩合同,因常规合同页数较多(**0-**0页),若完全提供,文件大小将受到影响,且不便于评委检索关键信息。请问能否仅提供业绩有关指标在合同内的关键页,若有需要在开标后另行提供全本备查? 回复:可提供合同关键页,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有利于评标委员会评审。 8、 请问能否提供CAD格式全套图纸? 回复:本项目招标图纸已提供,其他格式中标后按需提供。 二、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和履约担保执行《厦门市建设局等5部门关于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优化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政策措施的通知(试行)》(厦建规〔****〕6号-筑),招标文件涉及“投标人最近期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等级”和“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等级”的均指 **** 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三、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时**分”,招标文件涉及该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