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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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7,**8.**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CQSLSDGCJPSZDJ****[SL]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大兴水库岳溪镇茅坪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 补疑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就“大兴水库岳溪镇茅坪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补疑内容通知如下: 1、本项目于****年7月**日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开州区)》(******)发布的最高限价及工程量清单作废,以本次发布的最高限价及工程量清单为准。(详见附件)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修改为:
3、现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顺延至****年8月**日**时**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顺延至****年8月**日**时**分。 注:招标文件与本次补遗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补遗内容为准。
招标人(盖章):重庆清泉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重庆丞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盖章):重庆市开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年8月7日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