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7.**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第6条为:“若承包人未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施工人员工资,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因施工人员工资问题导致打架、上访、投诉、堵门、堵路、爬塔吊、报警、静坐、自杀、媒体曝光、行政处罚等对发包人项目具有负面影响的情形的,则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且承包人不得以此为由暂停、停止施工,待承包人妥善处理完毕上述事件后,发包人恢复正常支付工程款;同时,每发生一次上述情形,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元-****0元违约金并赔偿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发包人由此受到的行政处罚罚款亦由承包人承担,违约金和罚款由发包人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如发生发包人代付施工人员工资情形时,则代付工资由发包人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承包人承担因拖延施工人员工资造成的所有直接与间接损失和全部责任,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其他内容不变。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