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8,**2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南江县城市停车场建设二期(第二次)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书**号
至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1.1资质要求中内容:“ (1)设计单位: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现更正为:“(1)设计单位: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中内容:“2、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情况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报价,总价部分不要求投标人对项目清单的各项费用进行报价,投标人仅需填报总价部分的投标总价,投标人按照招标清单格式仅需填报工程总承包项目汇总表、工程总承包项目工程费用汇总表、工程总承包项目其他费汇总表相关内容;”现更正为:“2、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情况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报价,总价部分与单价部分不要求投标人对项目清单的各项费用进行报价,投标人仅需填报总价部分的投标总价,投标人按照招标清单格式仅需填报工程总承包项目汇总表、工程总承包项目工程费用汇总表、工程总承包项目其他费汇总表相关内容;”。 3、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分,更改为: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4、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网络下载补遗文件,并按此执行。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瑞升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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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