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 评标办法 | 定性评审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专用条款**.2条废除中标或取消预中标资格处理办法 原文为: “由于中标人放弃中标或由于中标人原因被废除中标或中标公示期间因异议、投诉被取消预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将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从进入定标环节的其他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进入定标环节剩余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按招标文件第五章第4.**项规定执行。 ■重新组织招标。 □其它事项:[ ]。” 修改为: “由于中标人放弃中标或由于中标人原因被废除中标或中标公示期间因异议、投诉被取消预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将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从进入定标环节的其他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进入定标环节剩余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按招标文件第五章第4.**项规定执行。 □重新组织招标。 □其它事项:[ ]。” 2、招标文件《业绩信誉要素表》序号7项目人员资历施工项目经理中“一级建造师”修改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3、合同文件有修改,为: 合同目录:ii、合同条件:CC/**、CC/**、CC/**、基本要求:PL/6、PL/7、PL/9、PL/**、PL/**、PL/**、PL/**、PL/**、PL/**、PL/**、PL/**、PL/**、PL/**、技术要求2:封面等页面中“发包人”修改为“发包方”,“承包”修改为“总承包”,及格式及序号调整; 技术要求2:**页原文“总承包方的保修合同起点:自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或物业书面签署接管协议之日起;”修改为“总承包方的保修合同起点:自本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发出之日起;” 基本要求PL/5:原文“并确保本工程达到绿色建筑二星级标准”修改为“并确保本工程达到绿色建筑二星级标准并取得认证证书” 基本要求PL/**、技术要求2第**、**、**页:将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人员要求修改为与招标文件《业绩信誉要素表》一致,并删除技术要求2第**、**、**页中人员的年龄要求,最终人员以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拟派人员为准填入协议书A/3中。 协议书A/3:原文:总承包方委派 为项目总负责人,电话: ;委派 为施工项目经理,电话: ; 委派 为项目安全负责人,电话: ;委派 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 ;委派 为项目设计负责人,电话: ;上述委派的人员须持有与工程项目及职务相适应的真实有效的资格证书,负责项目设计、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 修改为: 总承包方委派 为项目总负责人,电话: ,资格/职称: ,工作经验年限: ;委派 为施工项目经理,电话: ,资格/职称: ,工作经验年限: ; 委派 为项目安全负责人,电话: ,资格/职称: ,工作经验年限: ;委派 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 ,资格/职称: ,工作经验年限: ;委派 为项目设计负责人,电话: ,资格/职称: ,工作经验年限: ;上述委派的人员须持有与工程项目及职务相适应的真实有效的资格证书,负责项目设计、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 系统附件:《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彩棠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EPC)合同文件》已在交易中心系统更新,请各投标人在交易中心系统自行下载。 4、工程量及单价表中二号工程量及单价表桩基础、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总结(SOR/2.S/1):原文“转标段一投标总结”修改为“转投标总结”,请各投标人在交易中心系统自行下载。 5、补充本项目初步设计图纸之图纸目录,请各投标人在交易中心系统自行下载。 说明:本项目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彩棠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EPC)合同文件》、《工程量及单价表》及图纸目录已重新上传至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凡本项目之前发布的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与本次修改不一致之处,以本次修改内容为准。如由于投标人原因未使用最新文件投标而导致的不良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 利比建设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年8月7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