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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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yichangJSGCTY_ZHPGYCX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人: 根据湖北中孚化工设备设施拆除及处置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答疑澄清,具体内容如下: 1、将招标文件第**2页评标办法综合评审资质中①“投标人具有国家或省、市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A2 级及以上、锅炉制造 B 级及以上、锅炉安装改造维修 II 级及以上、压力容器设计 D2 级及以上、压力管道设计 GC2 级及以上。每提供 1 项得 1 分,最多得 2 分。”修改为:“投标人具有国家或省、市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A2 级及以上、锅炉制造 B 级及以上、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或有效期内的锅炉安装改造维修 II 级及以上)、压力容器设计 D2 级及以上、压力管道设计 GC2 级及以上。每提供 1 项得 1 分,最多得 2 分。” 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文件为准。
招标人:宜昌市夷陵区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联系人:周锋、郑涵、马星辉 联系电话:****-******8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