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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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0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电子评标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龙里县城区排涝工程勘测 答疑澄清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由我公司代理的“龙里县城区排涝工程勘测”项目,现对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信息更正。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6.1.1评标委员组建” 原文件信息: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4人(专家库随机抽取,特殊情况,经主管部门同意,由招标人指定)。评标专家确定方式: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更正后信息: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 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成员人数为7人,其中业主代表0人,其余7人从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的相关专业专家名册中随机抽取。
更正后信息:
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本澄清文件及持续关注发布的相关澄清通知。
贵州易典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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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