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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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0.** | ||||||
| 评标办法 | 定性评审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汕尾高新区红草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六期项目(水利防护栏等配套工程)施工 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汕尾高新区红草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六期项目(水利防护栏等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于****年8月2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现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修改澄清: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以下内容做出修改: 原文:
修改为:
二、招标文件中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第**3页的以下内容做出修改:
原文: 三、投标保证金 致(招标人名称) : 鉴于(投标人名称) (以下称“投标人”) 于年月日参加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的投标,我单位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了投标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大写) (小写:?元) 我方承诺: 1、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省、市各级政府部门工作文件规定,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保证不“挂靠”、不“围标”、不串标、不提供虚假资料、履行中标承诺、填报的人员设备按时进场,如有违背,愿无条件接受贵方扣罚投标保证金; 2、我方愿意遵守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须知部分所列明的各项规定,如出现有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所列情形之一的,愿无条件接受贵方扣罚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修改为:
三、投标保证金 致(招标人名称) : 鉴于(投标人名称) (以下称“投标人”) 于年月日参加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的投标,我单位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了投标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大写) (小写:?元) 我方承诺: 1、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省、市各级政府部门工作文件规定,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保证不“挂靠”、不“围标”、不串标、不提供虚假资料、履行中标承诺、填报的人员设备按时进场,如有违背,愿无条件接受贵方扣罚投标保证金; 2、我方愿意遵守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须知部分所列明的各项规定,如出现有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所列情形之一的,愿无条件接受贵方扣罚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注:投标人选择提交投标保证金企业信用承诺函的可不填此表。
三、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涉及上述内容的均作出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四、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若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更正公告文件为准。 招标人:汕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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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