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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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3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8,**1.**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韶关市工人文化宫新建项目施工已于****年7月**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控制价、相关条款进行补充及延期,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大写)::伍仟肆佰柒拾壹万捌仟肆佰贰拾壹元玖角贰分 (?**,**8,**1.**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2,**8,**8.**元,专业工程暂估为?**0,**9.**元,设备材料暂估价为?**,**4.**元,暂列金额为?3,**0,**0.**元。
二、工程量清单 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工程量清单(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并按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文件。
三、施工图纸 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施工图纸(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
四、其他调整事项 (一)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三节投标人须知正文8.4款 原文为: 8.4本招标项目以暂估价形式列入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以下统称“暂估价项目”)包括:(1)余泥渣土消纳费:按7元/m?计算,共计****5.**元(含税);(2)市政高压电缆引入:暂估价**0,**0.**元(不含税),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价、金额统一报价,其结算原则按本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执行,最终以补充公告形式在开标前**天另行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现修改为: 8.4本招标项目以暂估价形式列入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以下统称“暂估价项目”)包括:(1)余泥渣土消纳费:按7元/m?计算,共计**,**9.**元(含税);(2)市政高压电缆引入:暂估价**0,**0.**元(不含税);(3)A型集中电源 1SS1~2、A型集中电源 2~5SS1及A型集中电源 2SS2~3设备暂估单价为3,**0.**元/台(不含税);(4)厨房配电箱 1APCF 设备暂估单价为 4,**4.** 元/台(不含税),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价、金额统一报价,其结算原则按本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执行。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2.3.7.1条第二段 原文为: 结算时暂估价(若有)中所列的专业工程、材料(设备)数量按实际发生数量计算;材料(设备)暂估价承包人须提供材料(设备)的发票及购销合同,以实际采购单价为结算价,但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暂估总价或暂估单价。 现修改为: 结算时暂估价(若有)中所列的专业工程、材料(设备)数量按实际发生数量计算;材料(设备)暂估价承包人须提供材料(设备)的发票及购销合同,并提供详细的图纸、工程量计算式、施工图片、现场记录、转账记录等佐证作为结算依据,如实际采购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公允价格,需提供同一供应商最少三份在合理期间的其他工程合法有效的供货价佐证依据。结算价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暂估总价或暂估单价。 (三)招标文件第三章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增加:2.**土方弃土点为白土工业园渣土消纳场,运距约为**km,结算时提供实际弃土场地资料,施工视频、施工照片及相关运距记录等结算佐证材料;回填土采挖点暂按5km运距计算,结算时提供实际取土场地资料、施工视频、施工照片、相关运距记录及工程量签证等结算佐证材料。 五、现对本项目开标时间及相关时间节点作如下顺延,详见下表:
六、本补充及延期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如招标文件或公告涉及以上内容的,均做修改。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韶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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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