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7,**4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攀枝花东区炳四区中部片区基础设施项目-炳盘梁路(K0+**0-K0+****.**6段)、和兴路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标段 补遗书 **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1)设计单位业绩中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项中业绩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加3分。最高得9分。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的工程投资在****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以设计审查合格书或技术审查合格书时间为准)。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内容。 2、现更正为:“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项中业绩要求,每提供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得3分。最高得9分。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的工.程投资在****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以设计审合格书或技术审查合格书时间为准)。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
3、其他事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
招标人:攀枝花市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广智华荣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