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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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网上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致各潜在投标人: 兹有我单位拟建的“G**0普安新寨河至高铁站公路(新寨河至核桃寨段)工程”于****年7月**日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针对已发布的招标文件中内容作以下补遗澄清: 对已发布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作出修改并重新上传,招标工程量清单以最新上传的为准,同时补传图纸及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大写:玖亿玖仟零柒拾陆万捌仟叁佰陆拾玖元伍角伍分(?**0,**8,**9.**元),开标时间延期到****年8月**日**:**分。 请各投标人自行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查阅,逾期查阅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补遗。
招标人:贵州省普安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公司: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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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