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佛山季华项目住宅智能化专业承包工程-答疑、澄清纪要(第**号)
一、招标文件澄清
主动澄清一:招标清单“A地块智能化单位工程 序号**清单 ************四门控制器”工程量由2台调整为3台,招标清单工程量修正,调整详见澄清招标清单;
主动澄清二:招标清单“A地块智能化单位工程 序号**清单 ************单防区模块”工程量由**个调整为**个,招标清单工程量修正,调整详见澄清招标清单;
主动澄清三:增加招标清单“A”地块智能化单位工程 序号** 清单 ************防潮防尘漆,工程量为**1.**m2,招标清单工程量修正,调整详见澄清招标清单;
主动澄清四:招标清单“A地块智能化单位工程 序号**7清单 ************弱电线RVV2x0.5”工程量由****.**米调整为****.**米,招标清单工程量修正,调整详见澄清招标清单;
主动澄清五:招标清单“A地块智能化单位工程 序号**2清单 ************ 百兆光纤收发器(发射端)”工程量由8个调整为9个,招标清单工程量修正,调整详见澄清招标清单;
主动澄清六:招标清单“A地块智能化单位工程 序号**9清单 ************弱电线RVSP6*0.**”工程量由****.**米调整为****.**米,招标清单工程量修正,调整详见澄清招标清单;
主动澄清七:招标清单“A地块智能化单位工程 序号**1清单 ************手孔井”工程量由**个调整为**个,招标清单工程量修正,调整详见澄清招标清单;
主动澄清八:招标清单“B地块智能化单位工程 序号**清单 ************巡更信息点”工程量由6个调整为**个;”序号**7清单************电子巡更系统调试”工程量由**点调整为**点,招标清单工程量修正,调整详见澄清招标清单;
主动澄清九:增加招标清单“B”地块智能化单位工程 序号** 清单 ************防潮防尘漆,工程量为**3.**m2,招标清单工程量修正,调整详见澄清招标清单;
主动澄清十:招标清单“B地块智能化单位工程 序号**9清单 ************百兆光纤收发器(发射端)”工程量由2台调整为1台,招标清单工程量修正,调整详见澄清招标清单;
主动澄清十一:新增招标清单“B地块智能化单位工程 序号**0清单 ************ 百兆光纤收发器(接收端)”1台,招标清单工程量修正,调整详见澄清招标清单;
主动澄清十二:招标清单“B地块智能化单位工程 序号**6清单************ 弱电线RVSP6*0.**”工程量由**2.**米调整为**6.**米,招标清单工程量修正,调整详见澄清招标清单;
主动澄清十三:删除原招标清单“B 地块智能化单位工程 原序号**5清单 ************热成像摄像机”,工程量为0个,调整详见澄清招标清单;
主动澄清十四:招标清单“B 地块智能化单位工程 序号**2清单 ************ 2通道控制器”工程量由1台调整为3台,招标清单工程量修正,调整详见澄清招标清单;
主动澄清十五:最终招标图纸(附件1)、招标清单(附件2)以本次澄清为准;本招标范围为住宅智能化工程,不包含A4办公楼智能化部分,本澄清不影响已发布的招标控制价及清单编制说明内容。
二、项目日程修改 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开始时间调整为: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年7月**日** : **至8月**日9 : **;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年8月**日9时**分; 3、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年8月**日9时**分至****年8月**日9时**分; 4、投标截止时间:****年8月**日9时**分; 5、开标开始时间:****年8月**日9时**分。 上述时间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查看。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澄清纪要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澄清纪要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 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澄清纪要 ”的内容为准。
佛山粤海置地发展有限公司 ****年 8 月5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