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2: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2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四川远华志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昭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代理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项目编号:N****************)。该项目于****年7月**日发出中标公告。本项目包二中标方暂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四川远华志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年7月**日收到武侯区汇鑫优品百货商行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包二的质疑,质疑内容为本项目招标文件包二货物全自动尿碘分析仪 技术参数要求“▲1.2 执行标准:尿碘检测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行业标准方法《W S/T **7.1-**** 尿中碘的测定 第1部分砷铈催化分光光度法》要求的原理进行检测,其中做样步骤、取样量以及试剂添加量等需完全满足该标准要求;水碘按照《GB/T****.5-****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无机非金属指标》中水中碘化物的要求”,经查询,GB/T****.5-****此文件已经作废,招标文件执行并采用国家明令废止条例作为要求,违反《四川省标准化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从事下列行为:(一)执行已废止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产品标准。法律依据:《四川省标准化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采购人单位及招标代理公司在收到质疑函后,对之一内容进行了严格审查与考证,一致认定质疑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号)第十六条 (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针对此次质疑,现本项目采购人单位昭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及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远华志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向贵单位申请,将本项目包二中标公告更正为废标,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请贵单位予以通过为谢。。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昭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昭觉县西街**号
联系方式:****-******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远华志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月海路一段**号综合楼B区正祥国际八楼**-**号(仅用于办公)
联系方式:****-******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荣老师
电话:****-******6
四川远华志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