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7,**0万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广汉市建筑材料加工厂及配套设施项目”勘察设计一标段项目招标文件因录入笔误,现作出以下内容澄清: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2.2.4(1)-勘察类似项目业绩中:“****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每具有1个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的总建筑面积不低于****0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勘察业绩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更正为:“****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每具有1个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的总建筑面积不低于****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勘察业绩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2.2.4(1)-设计类似项目业绩中:“****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每具有1个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的总建筑面积不低于****0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更正为:“****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每具有1个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的总建筑面积不低于****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变。以上澄清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知悉。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正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年8月2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