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宝安区中心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答疑及修改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A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宝安区中心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关于深圳市宝安区中心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BACG**********),有供应商提出标前疑问,现根据采购人深圳市宝安区中心医院来函意见,作出如下回复及修改:
一、关于评分项“项目经理(仅限1人)情况”及“拟投入项目团队成员(项目经理除外)情况”中设置“应急救援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问题
采购人回复:应急救援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为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后称国家人社部)或经国家人社部备案认证机构所颁发的技能等级证书,该证书在国内相关领域具备较高权威性,而且在国内的考证标准严格且统一,适用范围更广。而据采购人了解,“应急第一响应人证”及“救护员证”在全国不同地区的考取标准及证件样式各有不同,与“应急救援员职业资格证书”并非同类证件。因此,设置“应急救援员职业资格证书”合法合规合理,并不存在倾向性、排他性,故本项不作修改。
二、关于评分项“拟投入项目团队成员(项目经理除外)情况”中设置“建筑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及“绿色建筑工程师证书”的问题
1、关于“项目副经理”中“建筑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的问题
采购人回复:针对该项疑问,采购人结合项目的实质采购需求,同意对“项目副经理”中“建筑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的评分要求适当放宽。现将“项目副经理”评分要求中“(4)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3分;”调整为“(4)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建筑类或电气类或机电类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3分;”
2、关于“机电经理”中“绿色建筑工程师证书”的问题
采购人回复:根据国务院国办公厅日前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年)》,其中要求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相关政策要求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当前物业管理绿色建筑能耗等在日常机电管理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并非项目建设阶段设计,后期管理维护同样包含相关内容,而且本项目需求内容中也对节能管理提出了相应要求,因此该设置合法合规合理,并不存在倾向性、排他性,故本项不作修改。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作更新,请各投标人务必系统上重新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并根据更新后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宝安区中心医院
地址:宝安区西乡街道乐园街**号
联系方式:**********6
2.采购实施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龙井社区湖滨东路**号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话:****-********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