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1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电子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我单位组织的 绥阳县红粱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现有以下更正事项: 条款位置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原招标文件内容: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抽取专家 5 人组成。库内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电脑随机语音抽取。现更改为: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抽取专家 4 人组成。库内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电脑随机语音抽取。注:招标文件相应位置作出修改,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在会员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澄清(修改)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并以最新澄清(修改)文件的以及更正公告内容为准参与投标,否则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