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8,**9,**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简易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以下内容: 1、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 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9号) 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 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 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 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 明 (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 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的招标资料,按最新的招标资料编制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下载最新招标资料,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