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建设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大悟县数智化病理中心建设项目(EPC) 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公告作以下修改: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6.******万元。”现更正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6.******万元。包含(1)工程费用******8.**元;(2)工程设计费****5.**元;(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不含工程设计费)******.**元;(4)预备费******.**元。本项目只允许对工程费用和工程设计费用进行降价。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不含工程设计费)和预备费为本项的不可竞争费用,不允许降价”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对您工作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代理机构:大悟县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年8月1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