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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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广西电子标通用范本评标办法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广西来宾市下六甲灌区工程监理平行检测和项目法人全过程检测服务 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对广西来宾市下六甲灌区工程监理平行检测和项目法人全过程检测服务招标文件(招标编号:E****************),作如下澄清: 一、关于招标文件澄清 1. 问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 . 4.2.2 : 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招标 公告 “3.2财务要求” 、 “3.3业绩要求” 、 “3.4 信誉要求” 、 “3.6试验检测” 、“ 仪器设备要求 ” 。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方成员拟投入本项目现场检测试验工作人员不少于4人,且持有水利部或其授权的单位 ( 机构 ) 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 。 如果联合体协议约定成员仅承担部分专业的检测工作,是否也需具有“3.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所要求满足项目所需的混凝土、岩土、量测、机械电气、金属结构等五类水利工程检测设备”所有的仪器。 答复: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内容要求以****年7月**日发布的《广西来宾市下六甲灌区工程监理平行检测和项目法人全过程检测服务招标文件修改通知(一)》为准。 联合体投标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详见本通知“二、关于招标文件修改”。 2. 问: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和成员具有专业相同的5个专业检测资质,其中牵头人有5个专业甲级检测资质,成员既有甲级专业检测资质又有乙级专业检测资质,因乙级专业检测资质达不到招标文件的要求而不能承担联合体的相应专业检测工作,联合体协议中约定了该成员仅承担甲级专业检测资质的工作,除此以外的专业检测工作由牵头人独自完成,在资格审查时是否把该成员中未承担联合体相关专业检测的乙级资质也作为联合体的资质进行资格审查? 答复: 按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执行,由联合体成员方根据自身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质量检测业务并在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分工承担工作。 二、 关于招标文件修改
三、通知发布媒介 本 通知 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四、 联系方式 招标人: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建设管理局 地址:来宾市新侨路**6号 邮编:****** 联系人:李秀 电话:****-******1 传真:****-******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5号绿地中央广场C2栋****室 邮编:****** 联系人:黄秋玉、谭霞 电话:****-******5 传真:****-******5 E-mail:**** 网址:****** 交易服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号) 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监督电话:****-******2、****-******5 招 标 人 :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建设管理局(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签字) ****年8月1日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