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2,**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GLGCJPSZDJ****[JT]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渝北区 龙兴镇 ****年“四好农村路”改建工程(吴双路) 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渝北区龙兴镇****年“四好农村路”改建工程(吴双路) ” 招标文件补遗如下: 1. 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方式一第2条“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万元整”修改为“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9万元整”。 2. 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方式二第2条“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万元整”修改为“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9万元整”。 3. 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方式三第2条“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万元整”修改为“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9万元整”。 4.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4,**2,**0.**元(大写:肆佰玖拾叁万贰仟零伍拾元整),安全生产费为**,**6.**元(大写:柒万叁仟柒佰零陆元整)。 5. 各投标人安全生产费按招标人给出的金额进行填报,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结算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6. 本项目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及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一并发布,详见附件,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对应的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7. 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调整为****年8月 ** 日 **时**分(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请各潜在投标人注意在相关网上查看,无论投标人是否查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视为投标人已知晓该补遗内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补遗通知有冲突的地方,以本补遗通知为准。 招标人: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铭鸿金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二0二四年 七月三十一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