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GCHWCGJPSDZDJ****[HW]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垫江县工业园区“四条路”(龙凤路、春花支路(二期)、长兴路、盘龙路)太阳能路灯采购(第二次) 招标文件 补遗 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 “垫江县工业园区“四条路”(龙凤路、春花支路(二期)、长兴路、盘龙路)太阳能路灯采购(第二次)”招标文件 补遗 如下: 将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中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 (3) 本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人员养老保险证明要求:将 ② “ 委托代理人 的 连续养老保险 证明期限 须包含 **** 年 2 月至 **** 年 8 月。 ” 修改为“ 委托代理人 的 连续养老保险 证明期限 须包含 **** 年 2 月至 **** 年 7 月 ”。 招标人: 垫江县朝阳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垫江县丹香建设有限公司 日期: ** ** 年 7 月 **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