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州乌恰县城区市政道路改造项目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
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对克州乌恰县城区市政道路改造项目作如下澄清:
原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 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 **** 年 9 月 1 日
计划竣工日期: **** 年**月 **日。
现变更为: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1 日历天(包含冬休、实际工期为**0天。冬休时间:****年**月**日-****年3月**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 ****年9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6月**日。
注: 其他内容详见答疑澄清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到克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答疑澄清文件,如投标单位未及时查看答疑澄清文件,后果自负。请各潜在投标人知晓。
特此说明!
招标人:乌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 新疆标龙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