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4,**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蕉城区**座小型水闸安全评价报告编制鉴定项目 补充说明(二) 致各投标人: 本项目蕉城区**座小型水闸安全评价报告编制鉴定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1)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中有要求个人签字的,可采用名字印刷体(即电脑直接输入签字人名字)或线下亲笔签名(扫描后上传)或线下加盖个人印章(扫描后上传)或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评委会在评标时应予以认可。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说明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宁德市蕉城区金溪引水工程运行中心
招标 代理 机构: 宁德百达招标有限公司 ****年7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