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兴隆县县城柳河干流、支流河道防洪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 2、原公告内容:3.1.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丙级、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更正为:3.1.1资质要求:勘察要求: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或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原公告内容:5.1获取文件时间****-**-** **:**至****-**-** **:** 更正为:5.1获取文件时间****-7-** **:**至****-8-5 **:**;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须重新下载(更正版)招标文件。 4、原公告内容: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更正为: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