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网上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绥阳县****年洋川镇城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诗乡村一号地块”**kV配电工程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由我公司负责代理的“绥阳县****年洋川镇城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诗乡村一号地块”**kV配电工程”项目,作以下更正: 1.第三章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未进行资格预审,即资格后审)中技术负责人职称“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得2分,提供注册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更改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2分,提供职称证复印件或扫描件”。特此更正。
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年7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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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