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6,**6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水利综合评估法_****新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广西来宾市下六甲灌区工程运江东Ⅰ标 招标文件修改 通知 ( 一 )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 对 广西来宾市下六甲灌区工程运江东Ⅰ标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E**************** ), 作如下修改: 一、关于招标文件修改 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4.1.**.4施工的义务与责任→(**)智慧工地建设要求→(A)安全管理, 增加“6)视频监控系统”的相关内容, 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生成的答疑澄清文件。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2. 1. 3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有关要求, 且标记※的清单项的投标综合单价不能高于招标人公布该清单项的控制单价,或低于控制单价的**% 。” 修改为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有关要求, 且标记★的清单项的投标综合单价不能高于招标人公布该清单项的控制单价,或低于控制单价的**% 。” 3.因工程量清单的工程名称与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不一致,请 各潜在投标人 在编制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时 工程名称 按 “广西来宾市下六甲灌区工程(运江东1标)”编制,投标文件除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以外的项目名称按“ 广西来宾市下六甲灌区工程运江东Ⅰ标 ”编制。 4. 补充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内容,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生成的答疑澄清文件。 5.本项目的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已经上传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投标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符合广西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的数据接口要求。 6.根据本次修改内容,已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生成答疑澄清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依据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二、通知发布媒介 本 通知 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三、 联系方式 招标人: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建设管理局 地址:来宾市新侨路**6号 邮编:****** 联系人:李秀 电话:****-******1 传真:****-******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5号绿地中央广场C2栋****室 邮编:****** 联系人:黄秋玉、谭霞 电话:****-******5 传真:****-******5 E-mail :**** 网址:****** 交易服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号) 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监督电话:****-******2、****-******5 招 标 人 : 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建设管理局 (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签字) ****年7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