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3,**4.**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房建-施工未预审(方法四)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黄梅县蔡山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 黄梅县蔡山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澄清修改通知如下: 1、 原 投标人资格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更改为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 原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更改为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和建筑工程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3、 招标文件类似业绩变更为近五年完成过的市政或装饰装修工程类似业绩。 4、 其他人员资质以澄清文件为主。 5、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变,此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特此公告。 黄梅县公安局 ****年**月**日 黄梅县公安局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