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隆昌市****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村容村貌提升类一期工程)监理补遗文件**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原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一、原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中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 ** | 企业业绩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得4分,每增加1个类似项目业绩加4分。本项最高得**分。注:①、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项合同总投资金额****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②、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所载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完工项目还需附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 | 修改为: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 ** | 企业业绩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得4分,每增加1个类似项目业绩加4分。本项最高得**分。注:①、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项合同总投资金额****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②、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所载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完工项目还需附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 | 二、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中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企业信誉: |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企业信誉 | 5 | 企业诚信分**0分得5分,**分得4分,**分得3分,**分(不含)以下得1分。信用分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准),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 修改为: |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企业信誉 | 5 | 监理企业诚信分**0分得5分,**-**分得4分,**-**分得3分,**分(不含)以下得1分。监理信用分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准),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 三、专用合同条件和发包人要求等内容以本次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原投标截止时间不变,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隆昌市隆祥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年7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