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及答复 : 提问: 清单**9-4-1-8-1、**9-4-1-8-2子目名称描述中包含了钢筋,**9-4-3-1、**9-4-3-1清单中也列了钢筋。请明确**9-4-1-8-1、**9-4-1-8-2清单中的钢筋描述是否多余或者**9-4-3-1、**9-4-3-1清单不需要报价。 答 复 : 经查,由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发布的《关于湘潭市电工路(湘潭下摄司经易俗河至花石公路一期)工程(K0+**0~K2+**5,不含涉铁部分K1+**1.5-k1+**8)未完土建部分招标控制价评审报告》所配套的附表2《工程量清单表》第**0章 路基工程的**9-4-1-8-1子目名称描述为:C**钢筋混凝土(挖方护肩)(含钢筋、台背回填、基坑开挖、回填、余土外弃等);**9-4-1-8-2的子目 名称描述为: C**钢筋混凝土(悬臂式挡土墙)(含钢筋、台背回填基坑开挖、回填、余土外弃等)。 经与市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沟通落实,**9-4-1-8-1、**9-4-1-8-2子目名称描述中包含钢筋为错误表述,钢筋部分已单独列支清单**9-4-3。因此,清单 **9-4-1-8-1、**9-4-1-8-2 子目不含钢筋部分。 二、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年8月**日9时**分,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年8月**日**:**(投标截止时间后**分钟) 本澄清答疑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澄清答疑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湘潭综合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年7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