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年8月**日 **:**,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 本项目采取线上开标形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本招标公告第7.2和7.3条款不适用。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永安市健康中心西侧地块项目设计 澄清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永安市健康中心西侧地块项目设计(招标编号:E******************1),现就该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技术类专家5名;”修改为:“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其余技术类专家4名(从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答疑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项目相关补充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永安市嘉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永招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