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9,**5.**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TYWFBJPSZDJ****[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庆明月山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垫江县)人工造林一标段 答疑通知书 各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答疑通知如下: 问题一: ③承包人实施完整地、伐树、林地清理(清除灌木、杂草等)工程量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结算审核金额的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结算审核金额的 **%;关于进度款支付表述是否有误,过程中并未办理结算,如何确定结算金额的**%和**%,是否应为合同金额的**%或**%。 答: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进度款支付中“③承包人实施完整地、伐树、林地清理(清除灌木、杂草等)工程量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结算审核金额的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结算审核金额的 **%;完工结算审计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结算审计金额的**%;缺陷责任期满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结算审计金额的**0%。” 修改为 “③承包人实施完整地、林地清理(清除灌木、杂草等)工程量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工程竣(完)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完成结算审计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缺陷责任期满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结算审计金额的**0%。” 问题二: 林业工程****亩的业绩,垫江辖区内有几家符合这个业绩的企业。明显的设坎哦!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 一标段 规模为 ****.3亩; 根据招标文件范本编制要求,设置业绩规模未超过本次招标规模的四分之三,满足相关规定,且本项目招标文件并未限制仅本地企业投标。 招 标 人: 重庆兴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华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7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