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大堡镇项家村排水渠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徐大堡镇项家村排水渠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须知表、报价一览表中的建设地点:兴城市徐大堡镇项家村,与格式**商务条款偏离表,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前后不一致,现更正为建设地点:兴城市徐大堡镇项家村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8号)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3 号)。
2.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电脑等电子设备应提前做好CA锁安装调试),确保能够按时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的**分钟内。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现场递交至兴城市行政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即: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各潜在供应商须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注册链接http://******
5.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文件及通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兴城市徐大堡镇人民政府
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徐大堡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葫芦岛市富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海滨路5-5号楼B
联系方式: ****-******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姜先生
电话: ****-******0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