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主旋律音乐作品创作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将采购文件“第五章 磋商办法”“5.4.2.评审细则及标准”“导演配置 具体标准和要求”中“注:供应商应当提供导演人员的职称证书或在职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更正为:“注:供应商应当提供职称证书或国家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备案号:********************[****]****5,采购预算品目为C********艺术创作、表演和交流服务,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2,**0.**元,供应商采购包报价高于采购包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本项目各包最高限价如下:采购包1:**2,**0.**元,供应商的采购包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监督部门: 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8-********。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文艺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书院西街1号亚太厦7楼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市本级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号3栋**层3号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易老师
电话:**8-********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