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屏山县人民医院二期建设项目补遗通知书(编号**1)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人员配备“注:1、上述人员须是投标单位人员,一人一职不可兼职,提供最近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修改为“注:1、上述人员须是投标单位人员,一人一职不可兼职,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证件材料。”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与本次补遗不一致的,以本次补遗为准。 三、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年 7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