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湖南金叶烟草薄片有限责任公司****.4-****.4一类烟香精香料采购项目(标段二:诺尔烟膏采购)(招标编号:H******************)招标文件有关澄清如下: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2(a)款:最高投标限价(含税):招标控制总价7,**2,**2.** 元(含税),并设立招标控制含税单价(诺尔浸膏:******元/公斤),超过任何一项招标控制价的投标将被拒绝。本项目按含税总价进行评分,投标文件投标函须填写含税投标总价。 作出澄清如下: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招标控制总价7,**2,**2.** 元(含税),并设立招标控制含税单价(诺尔浸膏:**.**元/公斤),超过任何一项招标控制价的投标将被拒绝。本项目按含税总价进行评分,投标文件投标函须填写含税投标总价。 2、《供货要求》一、技术标准要求–(二)具体技术要求–技术参数–“相对密度:0.****±0.****;折光指数:1.****±0.****;酸值:2.**±2.0;固含量:3.2±0.**%(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附件1)。” 作出澄清如下:“相对密度:1.****±0.****;折光指数:1.****±0.****;酸值:**.1±3.0;固含量:**.0±3.0%(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附件1)。”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应作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