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JSZC-******-JZPH-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苏州市城市管理局驻队律师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三、苏州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删除以下内容:“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0号),本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修改响应文件提交时间
截止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
3、修改开启时间
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1号五楼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苏州市城市管理局
单位地址:苏州市西环路**3号
联系人:郁萍萍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金智普惠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明街**8号星明大厦**1室
联系人:徐苏、刘晓
联系电话:**********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苏
电话:**********8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