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网电子交易平台(网址:******)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1,**1,**5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宁德北部新区实验学校项目(工程总承包)补充通知(2) 各投标人: 现就宁德北部新区实验学校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E******************4)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如下: 受台风“格美”影响,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统一调整为“北京时间****年**月**日**时**分**秒”。 本补充通知(2)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内容若招标文件中有多处出现,则相应修改。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2)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通知! 招标人:宁德市蕉城区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