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州乌恰县****年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
本项目于 **** 年 0 7 月 ** 日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对克州乌恰县****年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作如下澄清:
一、原招标公告内容:1、投标截至时间:****年**月**日**时**分,2、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现澄清变更为:1、投标截至时间:****年**月**日**时**分,2、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 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月**日
现澄清变更为: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 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月**日
三、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现澄清变更为: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四、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近3年,指****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应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顺延)
现澄清变更为: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近3年,指****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应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顺延)
五、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年**月**日**:**分(同投标截止时间)
现澄清变更为:开标时间:****年**月**日**:**分(同投标截止时间)
六、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最高投标限价:******8.** 元(大写:伍佰捌拾伍万零捌元伍角肆分)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5.** 元,措施项目费:**1.** 元;其他项目费:0 元,规费:****.** 元,税金:****.** 元。投标单位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总价,高于招标控制总价按废标处理,分部分项不作要求。
现变更为: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最高投标限价:******8.** 元(大写:伍佰捌拾伍万零捌元伍角肆分)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8.**元,措施项目费:******.**元;其他项目费:******元,规费:******.**元,税金:******.**元。投标单位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总价,高于招标控制总价按废标处理,分部分项不作要求。
注: 其他内容详见答疑澄清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到克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答疑澄清文件,如投标单位未及时查看答疑澄清文件,后果自负。
请各潜在投标人知晓。
特此说明!
招标人:中共乌恰县委员会组织部
代 理机构:新疆智静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