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宜宾市高铁南片区综合开发运营项目 -宜宾智能制造中心项目场平土石方工程(第二次)施工标段补遗书 (第 **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有宜宾市高铁南片区综合开发运营项目 -宜宾智能制造中心项目场平土石方工程(第二次)施工标段补遗如下:因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与招标文件中所述投标保证金金额不一致,现统一以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为准。
宜宾发展产城投资有限公司 ****年 7月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