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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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0.**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彭州市龙兴寺历史文化特色街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泛光照明工程施工/ 标段 答疑书
第**号 致各投标人: 现针对彭州市龙兴寺历史文化特色街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泛光照明工程施工/ 标段投标人疑问回复如下:
回复:将工程量清单总说明第八条第**点材料品质品牌参照要求中的“4、音响设备(参考品牌:MA、领焰、韵鹏;备注:可选参考品牌或相当于或不低于参考品牌”调整为“4、音响设备(参考品牌:DiCKRS(迪克斯)、利亚德、朗锐声;备注:可选参考品牌或相当于或不低于参考品牌”。
招标人:彭州市龙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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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