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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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计算机辅助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南充市综合(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训练基地(二期)项目补遗书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南充市综合(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训练基地(二期)项目作如下修改:
2、将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中项目其他管理人员的“1、造价负责人:每配备一名具有全国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或安装专业)职业资格的造价负责人得 1 分,本项最多 2 分; 2、安全负责人:每配备一名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得 1 分,本项最多 2 分。”修改为:“1、造价负责人:每配备一名具有全国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或安装专业)职业资格的造价负责人得2分,本项最多2分。安全负责人:每配备一名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得2分,本项最多2分。” 3、将专用合同条款**.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中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年2月南充市发布的《南充工程招标造价信息》。《南充工程招标造价信息》没有的材料参照《四川省材料价格信息》中南充市地区价格,南充市地区没有的参考成都市地区价格,若四川省也没有可参照的材料价格信息,由发包人组织承包人、监理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评审机构等相关部门共同认质认价确定。”修改为:“****年5月南充市发布的《南充工程招标造价信息》。《南充工程招标造价信息》没有的材料参照《四川省材料价格信息》中南充市地区价格,南充市地区没有的参考成都市地区价格,若四川省也没有可参照的材料价格信息,由发包人组织承包人、监理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评审机构等相关部门共同认质认价确定。” 4、专用合同**.2 预付款的内容调整为: **.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金额的**%。 预付款支付期限: 在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后**天内支付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开工预付款在第一期工程计量款中全部扣回。 **.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预付款支付前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银行保函(见索即付型)。 5、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相应调整,具体以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时间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已相应调整并重新上传。
南充临江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年7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