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9,**2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_****新(有限数量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铁山东港产业园“百亿元”产业综合服务配套新城小区一期排水工程项目施工 招标 更正公告 一 各投标人: “ 铁山东港产业园“百亿元”产业综合服务配套新城小区一期排水工程项目 ” 施工 招标,更 正 情况如下: 1、 原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 4 年 8 月 1 日 0 9时 ** 分”, 现更正为 “**2 4 年 8 月 9 日 0 9时 ** 分”。 2、 原招标文件中“计划开工日期:****年 8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8月**日” 现更正为: “计划开工日期:**2 4 年 8 月 ** 日,计划竣工日期:**2 5 年8月1 8 日”。 3、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逾期竣工的单项工程罚款,每延误一天,按单项工程应支付给承包人的结算造价的万分之 处罚,罚款直接从结算款中扣除。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实际竣工日期的天数(扣除发包人批准顺延的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逾期竣工的单项工程结算造价的 %。 现更正为: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逾期竣工的单项工程罚款,每延误一天,按单项工程应支付给承包人的结算造价的万分之一处罚,罚款直接从结算款中扣除。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实际竣工日期的天数(扣除发包人批准顺延的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逾期竣工的单项工程结算造价的1%。 其余不变,特此通知。 广西海系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年7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