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 评标办法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凤城街沙田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五期监理 更正公告**号 各潜在投标人:
清远市东长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凤城街道办事处委托,对凤城街沙田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五期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招标文件作出以下更正: 一、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监理招标项目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表3:监理综合评分表-商务标-专业监理人员配置:二、满足专业监理人员最低配置人数要求的基础上额外增加监理人员数量: 1、增加1名具有给排水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2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和相关监理培训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2、增加1名具有环境工程类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和相关监理培训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具有环境工程类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和相关监理培训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得4分,本项最高得4分。
若本更正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应优先阅读该公告的内容。招标文件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凤城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清远市东长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7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