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3.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 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传至系统的“技术标”项目管理机构传至系统的“其他资料部分” | 技术标“暗标”内容传至系统的“技术标部分”技术标“明标”内容传至系统的“其他资料部分” |
| 6 |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逾期竣工的单项工程罚款,每延误一天,按单项工程应支付给承包人的结算造价的万分之 处罚,罚款直接从结算款中扣除。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实际竣工日期的天数(扣除发包人批准顺延的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逾期竣工的单项工程结算造价的 %。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逾期竣工的单项工程罚款,每延误一天,按单项工程应支付给承包人的结算造价的万分之二处罚,罚款直接从结算款中扣除。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实际竣工日期的天数(扣除发包人批准顺延的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逾期竣工的单项工程结算造价的 5 % |
| | 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2.1 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2)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及有关规定: | 1)****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2)****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消耗量定额》; 3)****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 4)桂建标【****】**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 5)《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0-****)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 6)《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4~****2-****)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修订版); 7)桂建标【****】**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定额人工费及有关费率的通知》; 8)桂造价【****】**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调整除税价计算适用增值税率的通知》; 9)现行的有关配套文件 |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0-****)及《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4~****2-****)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修订本)》及相配套的各专业工程计算规范。 2)《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 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配式消耗量定额》(**** 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 年版)及配套费用定额。 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站文件《关于调整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定的通知》(桂造价〔****〕5 号)。 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布****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 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桂建标〔****〕** 号)。 5)《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 号)。 6)《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桂造价〔****〕** 号)。 7)《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停止统一收取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的通知》(桂政发〔****〕** 号)。 8)《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有关费率的通知》(桂建标〔****〕7 号)。 9)《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计价规定的通知》(桂建发〔****〕6 号)。 |
| 7 | 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2.1 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7)材料价格信息 | 材料价格主要按照 梧州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年第 期,不足部分参考市场定价。 | 材料价格主要按照 梧州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 年第 4 期,不足部分参考市场定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