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7,**1.**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房建-施工未预审(方法四)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蕲春县管窑镇艾在柿乡基础设施配套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蕲春县管窑镇艾在柿乡基础设施配套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编号:HBQC-******SZ-********1),对招标文件作出以下更正: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页计划工期:**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现更正为:计划工期:**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2、原招标文件第**页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本项目为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严格履行以工代赈“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点监测对象、受灾群众、困难户等参与务工。签订劳务协议,明确劳务内容,并按时发放劳务报酬。投标人须就该项内容提供承诺。开立农民工专用账户并提供说明。现更正为:1.本项目为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严格履行以工代赈“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原则,优先使用重点监测对象、受灾群众、困难户等参与务工。签订劳务协议,明确劳务内容,并按时发放劳务报酬。投标人须就该项内容提供承诺。开立农民工专用账户并提供说明。
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望投标人须知! 湖北中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7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