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四川天府新区城市道路路灯能源托管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3.4.1.服务内容要求 ”:2、控制中心面积不低于**0㎡,达到办公条件。现变更为:2、控制中心面积不低于**0 m?, 用于放置实施本项目智慧管理平台的设施设备、显示设备,达到办公条件,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能满足本项目正常运行。
2、原招标文件“3.4.1.服务内容要求”:(四)审计条款 采购人在当年服务合同最后一个月内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合同期限内的服务情况进行审计,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审计工作,审计费用由采购人另行支付。现变更为:(四)审计条款 采购人在当年服务合同最后一个月内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合同期限内的服务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审查合同的商务条款(标的、价款、违约金等)、履行方式、合同期限、考核验收。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审计工作,审计费用由采购人另行支付。
3、招标文件新增“优先采购节能产品LED路灯灯具”详见招标文件。
4、对“原附件2”照明专用变压器数量进行校准,详见附件2。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一、本项目情况:1、采购计划文号:********************[****]****8,2、预算金额:********元/年,3、采购品目编号和名称: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C********
二、监督管理部门:四川天府新区财政金融局,联系电话:**8-********,地址:天府新区宁波路**7号中铁卓越中心**楼;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四、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库〔****〕3号)执行“认定为**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0万元的,从其规定”;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天府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大道南段****号石化大厦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云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成都蛟龙港双流园区海滨广场5号楼九层**2室
联系方式: **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双
电话: **8-********
四川云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