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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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KCSJJPSZDJ****[ZF]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亚行贷款重庆 龙溪河(垫江段)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保护示范项目中期调整项目 三标段答疑与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亚行贷款重庆 龙溪河(垫江段)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保护示范项目中期调整项目 三标段答疑与补遗(一)发布如下: 答疑部分 问题一: 提问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我公司已完成吸收合并旗下全资子公司,提供吸收合并相关证明材料,原子公司员工相应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均转至我公司且全程无断缴,投标时提供原子公司员工社保是否可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不满足。 提问2.招标文件中的项目名称无标段号(亚行贷款重庆龙溪河(垫江段)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保护示范项目中期调整项目),但招标公告中的项目名称分别加了标段号。请问投标文件中在填写项目名称时以哪个项目名称为准,是否加标段号? 答:请潜在投标人制作和递交投标文件时,以“项目名称+标段号”与招标公告的各标段相对应。 提供3.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分院给员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吗? 答:不满足。
补遗部分 1.本项目招标文件资质条件修改为: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I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结算原则及付款方式修改为:每次支付均在提供增值税发票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其他约定条款删除:3.中标人合理组织人员分别开展勘察设计工作。北部乡镇污水处理厂及泵站技改建设项目4个小组开展勘察设计工作。
4.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项目建设规模”一至三标段内容修改为:亚行贷款重庆龙溪河(垫江段)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保护示范项目中期调整项目主要包含:(一)一标段包含黄沙镇、永安镇、周嘉镇、曹回镇、新民镇、沙坪镇、普顺镇、长龙镇、桂溪街道雨污水管网勘察设计,雨水管网约**km、污水管网约**km,标段估算工程费约****4万元。(二)二标段包含澄溪镇、太平镇、五洞镇、高峰镇、沙河乡、大石乡、杠家镇、高安镇、桂阳街道雨污水管网勘察设计,雨水管网约**km、污水管网约**km,标段估算工程费约****万元。(三)三标段包含三溪镇、砚台镇、裴兴镇、白家镇、包家镇、坪山镇、鹤游镇、永平镇雨污水管网勘察设计,雨水管网约8km、污水管网约**km,标段估算工程费约****万元。
5.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 2.6 标段划分”一至三标段内容修改为:一标段包含黄沙镇、永安镇、周嘉镇、曹回镇、新民镇、沙坪镇、普顺镇、长龙镇、桂溪街道雨污水管网勘察设计,雨水管网约**km、污水管网约**km;二标段包含澄溪镇、太平镇、五洞镇、高峰镇、沙河乡、大石乡、杠家镇、高安镇、桂阳街道雨污水管网勘察设计,雨水管网约**km、污水管网约**km;三标段包含三溪镇、砚台镇、裴兴镇、白家镇、包家镇、坪山镇、鹤游镇、永平镇雨污水管网勘察设计,雨水管网约8km、污水管网约**km;
6.招标文件中“专用合同条款 4.4.4”修改为: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勘察设计费用的方式:由发包人向联合体牵头单位支付合同中约定的款项。
7. 招标文件中“专用合同条款 **.1.1.1”勘察费按以下第种方式结算修改为:勘察设计费按以下方式结算。
8.招标文件中“专用合同条款 4.2 履约保证金; 9.5 低价风险担保”删除“特别说明:本项目提供保函的,只能是项目所在地国有担保公司、国有六大行支行及以上机构出具的保函。”的描述。
9.电子标系统中投标文件组成设置,删除:设计费用清单(如有)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可不填写或填写“/”代替。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调整为****年8月8 日9时**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本答疑及补遗(一)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次发布的答疑及补遗(一)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答疑答疑及补遗(一)内容为准。 招标人:重庆兴垫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四川鹏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7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