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MGQR-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乌拉盖管理区文化活动中心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磋商文件中第五章资格审查表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锡林郭勒盟财政局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政府采购“双向承诺+ 信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锡财综(****)**5号)文件规定,提供《锡林郭勒盟政府采购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无 需提交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 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 事项的真实性。
更正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审查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原磋商文件中第三章主要商务要求其他项新增内容:(1)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进行开标(供应商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参加远程开标)。请供应商使用投标客户端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相关要求制作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按照相关要求参加开标。 (3)“政采贷”政策说明: 凡已在内蒙古 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库中登记,并依法取得内蒙古自治区内政府采购合同的区内中小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供应商,均可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体政策详见:******
原磋商文件中价格分为**分,商务分为**分。
现更正为价格分**分,商务分**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一、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乌拉盖管理区财政局
联系地址:锡林郭勒盟乌拉盖管理区巴音胡硕镇
联系电话:****-******3
二、积极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标(成交)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可凭借采购合同申请“政采贷”扶持政策,“政采贷”政策合同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政府采购项目已开通合同融资渠道,供应商中标(成交)后可通过中标(成交)合同向相关银行发起无抵押无担保融资申请,银行根据企业中标(成交)信息发放贷款,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问题。相关资料可查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乌拉盖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巴音胡硕镇振兴路**号
联系方式:**********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谦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巴办塔林社区华新小区**#****1南**3室
联系方式:**********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秉坤
电话:**********7
内蒙古谦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