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无范本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蕲春县第二实验中学教学楼建设项目 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蕲春县第二实验中学教学楼建设项目作如下澄清,请知悉: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信誉要求中:“增加第(7)条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近3年内无犯罪记录的承诺书”与招标公告一致。
湖北炜欣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 7月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