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KCSJJPSZDJ****[ZF]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垫江县东部新区水资源保护利用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 答疑(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 垫江县东部新区水资源保护利用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 答疑(一)发布如下: 问:设计负责人为投标人无独立法人分公司缴纳社保,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请明确。 答:不满足
本补遗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均以本答疑补遗为准。
招标人:重庆东鸿城市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四川大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7月**日 |
| 递交时间 |